关于做好2009年专升本报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09-03-02

导语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09年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计划的通知》浙教办高教〔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09年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计划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08〕177号 精神,经研究决定,我院2009年专升本报名工作将全面启动,为了能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宁职院2009届毕业生“专升本”报名工作进程表
日 期
工 作 内 容
负 责 单 位
2008年12月---2009年2月28日
通知辅导员及各班班主任,组织做好学生报名、填表,考生资格初审等工作
各二级学院
学院就业网上公布专升本有关信息
招生就业办
2009年3月4日---5日
考生报名情况汇总,对考生报名资格及材料进行审核
招生就业办
2009年3月27日
到浙江工大翔园宾馆集体报名
招生就业办
2009年4月11日
考生到报考学校领取准考证和熟悉试场
各二级学院
2009年4月12日
考  试
选拔院校
2009年4月27日
在各选拔院校网站公布成绩
选拔院校
2009年6月初
公布选拔录取学生名单
选拔院校
2009年6月
通知录取学生领取录取通知书
招生就业办
 
 
 
 
选拔对象及条件
    选拔对象为浙江省各级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专、高职,电大、成人高校普通班的应届毕业生)。
报考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
    2、所学专业与选拔专业相同或相近;
    3、已通过CET-3级或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级(艺术、体育类专业除外)及以上;专科专业为英语专业的考生无须通过CET-3级;
    4、身体健康,符合专业报考要求;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在校期间曾受记过(含)以上处分者;
2、曾有过考试作弊记录者。
 
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向所在分院领取考生登记表,填妥后上交所在分院。所在分院负责考生资格初审,填妥《考生花名册》(格式见实施细则附件)后,招生就业办于3月27日送至浙江工业大学翔园宾馆(杭州市德胜路235号),分别办理集体报名手续(13个选拔院校均在翔园宾馆接受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
    报考材料如下:
   (1)大学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单;
   (2)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3)考生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一);
   (4)考生花名册以及其excel文档;
   (5)CET-3级考试证书或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级证书复印件;
   (6)考生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上毕业学校及考生姓名),一张贴在报考登记表上,一张用于准考证;
   (7)报名费110元/人。
 
 
报名费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校专升本和“2+2”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05〕17号)的规定,“专升本”报名考试费为110元/人。请各分院收好之后统一给院财务处。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
2008-12-18
发布时间:200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