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第五批班集体特色项目建设验收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0-05-25

导语
各系(分院): 根据项目建设安排,第五批班集体特色项目建设将于2010年6月进行验收。为更好地对班级

各系(分院):

根据项目建设安排,第五批班集体特色项目建设将于20106月进行验收。为更好地对班级特色项目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全方位展示班级特色项目建设的验收成果,现将验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材料:

1、填写《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班级特色项目建设验收申请表》(见附件)。

请同时上交电子稿与纸质稿

2、班集体特色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活动图片20张以上。(包含准备阶段、前期建设、中期建设、后期建设阶段)只需上交电子稿

二、验收审查

1、各系部(分院)成立班集体特色项目验收小组,对本系部(分院)申报班级进行验收预查工作;

2、各系部(分院)将本系所提交的验收材料交由负责该系部(分院)的评审组进行评审;

3、各系部(分院)预评小组须对评审对象所上交验收材料严格把关并填写验收评审表(附件);

4、上交学工部进行复查;

5、答辩审查。(另行通知)

三、预评安排

预评小组

评审对象(班级数)

模具系

电子系(10

电子系

机电系(11

机电系

管理系(6

管理系

会计系(5

会计系

国贸系(6

国贸系

建筑工程系(5

建筑工程系

华建学院(8

华建学院

外语系(6

外语系

化工系(11

化工系

模具系(11

 

四、时间安排

1、材料汇总截止时间:64日前上交各系部(分院)进行材料预查;67日――610日各系部(="Times New Roman">6月11日前交学工部,联系人:沈苏楠,短号:677922

2、答辩时间:拟定于614-18日,具体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另行通知。

五、关于延期验收申请

对于认为班级特色项目建设未能按期达到建设目标的班级,可填写《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班级特色项目建设延期验收申请表》(见附件),申请延期验收,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延期验收申请请于6月4日前上交各系部(分院),各系部(分院)于6月11日前交学工部。

请各班级能够集思广益,认真总结,提炼开展班级特色项目建设以来的闪光点,形成有特色的总结材料,积极争取按时验收通过。

 

附件:1、第五批班集体特色项目验收班级目录

2、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班级特色项目建设验收申请表

3、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班级特色项目建设延期验收申请表

4、班集体特色项目建设验收评审表

 

学工部

2010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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