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宁波市高职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0-09-16

导语
附件:宁波市高职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申报表.doc各系(部)、职能处室:  为全

附件:宁波市高职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申报表.doc各系(部)、职能处室:

 
 

为全面落实宁波市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工作,市教育局启动了宁波市高职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宁波市高职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是服务于市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的实施,试验区的实施工作以产业转型升级对人力素质的要求为导向,进一步深化服务型教育体系建设,着力提升高职教育质量、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化产学研合作,整合利用各级各类教育资源,强化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联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同时通过改革创新,探索新体制,实施新举措,使综合试验区成为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先行地区,发挥示范基地的作用。

 
 

二、参考选题范围

 
 

1. 优化高职教育的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

 
 

根据宁波市五大重点优势产业和五大新兴产业、六大支柱产业和四大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对人才的需求,建设适应宁波产业结构、具有特色优势的专业结构体系,强调专业和职业的对接性,提高学生就业力。

 
 

2. 专业设置与调整管理新机制改革

 
 

增强院校专业建设自我规划、自主管理、自我发展的责任和权利,加快完善学校专业调整与优化动态机制,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3. 深化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

 
 

通过广泛开展合作办学、打造校外产学研基地等多种举措,实现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构建宁波地域特色的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体系。

 
 

4. 强化高职院校基础能力的建设,提高人才培养的能力。

 
 

探索建立以课程、专业为载体,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尤其重视双师型团队的打造,探索建立企业兼职教师评聘工作的体制机制。做好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开辟产学研基地或学生实训基地,争取办出特色和优势,提升学生就业创业能力,通过校内知识教育和校外业务实训相结合,不断提高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能力。

 
 

5. 完善学校治理结构,推进办学体制改革。

 
 

鼓励支持高职院校利用综合试验区建设的有利契机深化改革,进行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创新二级学院管理模式,创新人事聘用制度,通过和产业企业长期合作,重点培养双师型人才,重视双师型队伍的建设。高职院校要为学生实习创造良好条件,鼓励支持学生自主创业。

 
 

6. 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拓展高职教育的合作项目。

 
 

综合试验区鼓励高职院系充分利用高等教育发展区域政策合作论坛、甬港经济合作论坛、甬台教育合作论坛等有效平台,与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高职教育开展交流合作,从中汲取有益经验融入综合试验区建设,并鼓励支持以项目为载体,共同创新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的思路和举措,实现最大化的合作共赢。

 
 

7. 扩大高职自主招生改革

 
 

进一步扩大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规模。扩大“校考单录”的试点学校。扩大“校考+高考”招生试点。探索实施新的自主招生模式。

 
 

8. 高职院校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评价试点

 
 

由学校或委托中介机构,对毕业生的就业、职业发展情况、薪酬水平等分若干时点进行追踪调查,并以此为依据,对学生原就读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评价。

 
 

9. 职教类师资培养模式改革

 
 

从招生、学制、专业和课程设置、培养方式方法、校企合作等多方位入手,探索职教类师资培养模式。

 
 

三、申报程序

 
 

以系、专业、职能处室为单位组织申报。凡有一定工作基础的单位可以申报一项或几项,对于经宁波市评审立项的均给予经费支持。

 
 

申报表格(见附件),请于925日前报教务处(电子稿)。

 
 

联系电话:86891376,    667070

 
 

 

 
 

附件:宁波市高职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申报表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