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系关于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
各专业班级: 按照《关于下达2010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经费的通知》(甬教计(2010)2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生实际情况,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进一步做好我院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决定开展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资助种类对象、资助人数和金额
三、资助评选办法 (一)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在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在校期间不受过任何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每学期综合考评优良,无不及格课程,上学年综合奖学金获得者; 6、积极参与学生管理、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社会服务等活动;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在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在校期间不受过任何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每学期综合考评优良,无不及格课程,每学期综合奖学金获得者;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全日制在校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在校期间不受过任何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申请与评审 (一)国家奖学金 各大二(含大二)以上班级,由班主任负责每班推选一名综合优秀学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于2010年9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学生填写),交于机电系团委办公室。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各班级成立评审小组,认真评审申请材料,确保情况真实; 于10月14日前将《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学生填写)上交机电系团委办公室. (三)国家助学金 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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