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创立于2007年9月18日。公司成立至今,已经吸收和招聘九百多名员工,全部为码头机械操作、修理、理货、高级船员、铁路等专业技术类人才。公司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完善员工薪酬体系,保障员工福利待遇,在重视员工专业技能培训的同时,关注精神文化建设,以员工利益为出发点,营造乐观向上、团结奋进的和谐氛围。
宁波港将以海港公司作为平台,服务各基层单位,公司不断加强校企合作力度,做好订单式培训工作,更在人员招聘的规模化、集约化进一步拓展,同时,做好宁波港人力资源整体规划,从而调整、优化、整合人力资源结构。
根据港口业务发展需要,经宁波海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研究决定,在学校招聘修理类培训人员。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1、修理 20名
(二)招聘条件
1、基本素质:
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违法违纪记录;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团结协作,组织纪律性强。
2、身体素质:
毕业后年龄符合国家法定工作年龄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反应灵敏,能适应港区倒班作业;身高1.6米以上,无色觉障碍、无恐高或者精神病史,经体检合格并符合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要求。
3、资历条件:
学历要求达到高中或同等学历及以上,对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技能条件:
具有上岗资格证书,能独立上岗作业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报名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请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报名,并填写《宁波海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应聘报名表》统一面试、体检。
联系人: 郑书杰 联系电话:0574--27699895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2、面试 3、资格审查 4、体检 5、确定培训人员名单 6、办理录用相关手续
四、培训说明
1、相关待遇:面试、体检合格后,持有相关证书的无需考证培训;无相关证书人员由公司推荐到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考证培训。应聘者须与培训机构订立培训协议;所有培训费用由个人承担(修理1800元/人);
2、培训、熟练期为12个月,期间生活补贴人均800元/月;因工作需要进行顶岗作业的人员生活补贴调整为1200元/月,并享受各类津贴(包括基本补贴、远郊补贴、夜餐补贴)。并按实际考勤计发,加班按国家法定标准另计,具体参照公司培训人员生活补贴办法。
3、公司提供简单住宿,但相关费用(如房租、水电费等)由本人自理。
五、录用及薪酬福利
1、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证、初级工证、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并经公司考核合格后,待公司业务需要时择优录用,再订立劳动合同;
2、录用者培训费返回(指无相关证书人员):须为公司提供5年以上的服务,5年到期公司一次性补贴其培训期间支付的培训费。未满服务期离职的,按实际计算,具体额度=培训费用×(1-已服务年限/规定服务年限);
3、录用后按规定实行试用期,享受五险一金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的薪酬根据《宁波海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薪酬福利制度》执行;按政府规定给予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保、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按北仑区有关规定执行,从月工资中扣除代缴;公司按相关规定给予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六、其他
1、面试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
2、体检时携带本人身份证、一寸照片1张,体检费用自付。
宁波海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1年 4 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