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分院)、职能部门、直属单位:
按照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通知》和学院《关于清明节放假及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了确保清明节假期校园安全,现就有关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系(分院)及有关职能管理部门要加强学生的安全管理和教育。一是教育学生节日期间不要酗酒,严防打架事件发生;二是假期留校学生要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归寝;三是注意个人财物保管,笔记本电脑、手机、钱卡等贵重物品防止被盗;四是要注意交通安全,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二、各系(分院)、各部门放假前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对各自管理和使用的办公室、教室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自查自检,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放假后,无人使用的办公室、教室要关灯、关窗、关闭电脑,断电后锁好门,不使用的电器要断电。
三、假日期间,各系(院)、各部门要安排好值班工作,不可缺岗,认真做好会客登记,发现可疑人员立即向保卫处报告。各学生公寓要加强外来人员的盘查,严禁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楼内行窃、推售物品、散发传单等。并做好假期学生寝室留存物品的看护工作。值班人员不准饮酒上岗。基建、后勤部门要加强气、水、电情况的安全检查,确保节假日期间的校园安全。
四、各系(分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防火工作。各部门排查出的火险隐患要在放假期间整改完毕。
五、财务部门放假期间不要超量留存现金。
六、有关系(分院)、外事处,要加强对外教人员和外国留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醒外出上街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以免发生意外。
七、节日期间,如发生突发事件,要速报保卫处和学院领导,杜绝迟报、漏报、瞒报。
特此通知。
学院综治办
201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