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浙江省自然基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5-05-18 部门:科技与产学合作处
各二级学院(部)、职能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浙财教〔2015〕6号)的规定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实施的目标要求,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应提前一年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评审工作。现依据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宏观引导、自主申报、同行评议、择优资助”的原则, 2016年度项目申报已启动,详细的申报通告请查看浙江省自然基金委网站上相关通知,特别注意省自然基金办所列的申报条件和集中填报时间。
为进一步提升学院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的整体水平,加强课题申报的过程服务,及时了解和改进项目申报中的各种问题,提高教师同类课题的申报能力,今年省自然基金申报将继续实行申报与辅导相结合的方式,科技与产学合作处将组织专家6月初来校辅导。基金申报全程采用网上申报,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在5月22日前与我联系,并及时在省自然基金申报系统上注册会员。专家来校辅导前可以先行拟题并初步设计好申请书正文编写提纲与初稿,提纲的编写要求详见附件。
联系人:韩老师 电话:1983(内线)、668470(短号)
科技与产学合作处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