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5-05-27

导语
 关于开展第二批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班级:  为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工
 关于开展第二批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班级

  为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努力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综合能力,培养感恩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促进同学们健康成长和全面成才,真正实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现正式启动我院“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对象:

   项目负责人与项目参与者原则上是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项目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立项主题:义工服务类、学业提升类、就业创业类、创新创意类、社会实践类和其他类项目;

(二)立项要求:

1、凡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学生均可申请,团队成员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主。团队人数一般为5人,最多不超过20人。

2、项目申请时,要详细说明设计背景意义、实施过程、成员分工、项目成果等内容。项目内容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学生要对项目方案及可行性进行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能够在项目预定期限内完成;

3、项目包括常设性项目与临时性项目两种。常设性项目一般是适合长期开展的项目,建设时间一般为1—2学期,项目第一次立项后,根据实际情况持续资助;临时性项目一般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时间短、任务集中的项目;

4、每个项目需聘请指导教师1—2名,指导教师应由责任心强、热心学生工作的教师担任。

三、项目申请事项:

1、申请者应填写《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发展性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1),经项目组成员、指导老师签字确认,分院或相关部门均可推荐申请项目;

2、发展性资助项目资助经费每项一般为300—3000元。经费主要用于学生项目实施中的通讯、交通以及必需的办公、材料费等;义工类项目还将由学生资助中心根据项目参加者的工作时间及成效,提供一定额度的实物资助;

3、立项项目可申请启动经费,一般不超过70%,项目验收后补助剩余经费;

4、凡执行不力,无故延期又无具体改进措施或经费使用不当的计划项目,学校可责令项目负责人停止使用项目经费,并视情节轻重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资金;

5、上一期发展性资助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此次项目。(第一期项目结题和未结题的项目清单见附件3)

四、时间安排:

立项申报时间:4月13日—4月25日。各将纸质申请表(附件1)电子稿发送至陈姜帅邮箱(343713372@qq.com)

联系人:陈姜帅 
   
    附件1 :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发展性资助项目申请表                                                          

    海天学院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