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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陈朋飞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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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
导语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海天学院文件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海天学院文件
关于给陈朋飞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陈朋飞,男,
1994
年
2
月生,浙江丽水人,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专业
2013
级学生,学号:
1355833307
。
该生在
2015
年
7
月
4
日《数控机床整机性能检测与调整》考试过程中因行为不当,给考试过程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根据《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该同学警告处分。
望其他同学引以为戒。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海天学院
2015
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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