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6-09-26

导语
各二级学院(部)、职能处室、直属单位: 现就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结题

各二级学院(部)、职能处室、直属单位: 

现就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省教育厅于2010年至2014年公布立项且未办理结题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

二、材料报送

1.浙江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网上系统结题(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网上管理平台)。

2.纸质结题材料:《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一式1份及佐证材料1份。

三、工作要求

1.上述项目须于2016年10月30日前,按照《浙江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申请结题。

2.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程序通过项目结题,且不符合结题延期条件的,取消该项目。

联系人:林轶琼   电话:1983(内线)、659832(短号)

 

科技与产学合作处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