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职能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17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将与今年10月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1.规划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2.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二、申报课题条件
1.从事教科研工作的各级各类人士通过所在科研管理单位和地市教科规划办申报。
2.重点课题一般是指对已经结题的规划课题进一步深入研究的课题。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3)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4)正在承担省规划各类课题而未结题的;
(5)同一课题已在其他厅级及以上课题中立项的。
三、申报截止时间
学院申报截止日期:11月10日
四、课题申报程序
(1)本次申报采取限额方式,我院限额8项上报省教科规划办。其中规划课题6项,重点课题2项。
(2)申请人从附件中下载课题申报表(附件1)和评审活页(附件2)填写申报材料,并按规定制定详细研究方案,认真逐项填表后送院(部)办公室汇总。各院(部)、部门将汇总后的课题申报表和评审活页各一式五份送至科技与产学合作处,以上申报材料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nzykyc@163.com,邮件名注明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
(3)科技与产学合作处将组织校外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选(公开答辩、现场打分、现场公布评审结果),评审结果公示后上报省教科规划办。
联系人:林轶琼 电话:1983(内线)659832(短号)
科技与产学合作处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