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教改项目管理,检验我院教改项目的实施成果,学院将对进入结题阶段的课堂教学创新及其他教改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2015年院级课堂教学创新立项项目。(名单见附件)
2.2016年申请延期的院级教改项且(名单见附件)
3.其他已完成研究建设的院级教改项目。
二、结题组织形式
教学改革一般项目(包括课堂教学创新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由分院(部)组织进行,结题材料及结题结果报教务处审查备案。其他的有关幕课、精品资源共享课、网络在线学习课程等由分院(部)收齐结题材料统一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结题验收。
三.结题需提交的材料
1.申报表中应完成的成果材料(电子稿;如有发表的论文只需递交复印件:含刊物封面、目录、正文;教材请提供原件)。
2.结题报告(见附件3,请交电子稿)
3、项目结题情况表(见附件4)
请各分院(部)统一将材料报送至教务联系人陈一芳处,联系电话:1376
四、时间安排
1.材料汇总截止时间:11月10日。
2.对于未能按期达到建设目标的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教改项目进展情况表》(见附件5)申请延期验收,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五、关于结题结果
通过结题的院级教改项目,统一颁发《结题证书》。经审核验收未能通过的项目,以及不能按期结题但又不办理延期手续的项目,将视实际情况采取限期整改、撤销立项或追回经费等措施,且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院级教改项目。
教务处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