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度校级科研立项课题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6-11-04

导语
各二级学院(部)、职能处室、市属单位:根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文件,科技与产学合作处

各二级学院(部)、职能处室、市属单位:

根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文件,科技与产学合作处负责组织学院2016年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并按照《科研项目校内评审实施细则》,组织校外相关专家对课题申请材料进行了严格的评审,共批准立项19项(含重点课题3项,一般自筹课题16项),现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周期

2016年10月31日—2017年10月30日

二、课题研究经费

课题研究经费分两次拨付,开题、结题各拨付50%经费。经费管理请参照《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和《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经费使用补充规定》并应符合中央及省、市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根据该办法规定,对第一笔研究经费设置使用有效期,在结题之前使用均有效。

三、课题管理

各课题负责人和所在部门须严格按照《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3年9月发布)进行课题组织、实施。

课题结题要求。需提交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结题报告一份,格式见附件;课题取得主要成果(复印件)1份。

联系人:林轶琼  电话:1983(内线);659832(短号)

附件1:2016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院级科研立项课题一览表

附件2: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结题报告

 

 

科技与产学合作处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