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结合学校“有效课堂认证”和课堂教学创新工作的推进,本学期继续开展“教学优秀奖”的评选工作,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学期承担我院全日制各专业教学任务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基本要求:教书育人,在教学工作中对学生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相结合,评教良好。
推选要求:
1.积极参加“有效课堂认证”,课堂教学效果好。
2.积极参与课堂教学创新,实践以学生为中心、做中学的教学理念,积极采用信息技术改善教学效果。
三、评选办法
1.本学期通过“有效课堂认证”的教师可直接评定为教学优秀奖,且不占二级教学单位比例(具体名单见学校发文);
2.积极参与课堂教学创新、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各教学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推选,按照本学期实际校内任课教师10%的比例择优推荐教学优秀奖(中澳合作专业单列一个名额)。
3.教学效果好,受学生欢迎的企业兼职教师也可参评,其名额不占校内任课教师的推荐比例。
4.各教学单位推荐并排名,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核,最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四、要求
1.评选过程应做到透明、公开、公正、公平。
2.各教学单位于2017年1月9日前将本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成绩汇总表及教学优秀奖推荐名单报教务处。
附1: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成绩汇总表
附2: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优秀奖推荐表(企业兼职教师)
教务处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