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2017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4-05浏览次数:687

各二级分院(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推动教学研究,提升专业(学科)内涵,创新课堂教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和优质校建设。学校决定组织2017年度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化三跨为引领,坚持立德树人,紧紧围绕当前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结合我校十三五省优势特色专业建设,深化专业内涵建设,重点推进的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在转变教育观念、改革教学方法、改进课程考核方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教育教学评价、创新创业教育等方面开展深入研究,遴选一批特色鲜明、受益面广、具有较强推广价值的教学改革项目进行建设。

二、立项类型和条件

(一)课堂教学创新及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申报要求

课堂教学创新申报项目须体现“以学生的学习为中心”、“关注课内外一体化学习”、“关注学生的学习效果”、“创新课堂教学”。应针对某一具体教学问题,开展教学模式改革的探索和实践,并在某一方面(或某一点)的研究和实践方面有所突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研究结合优质暨重点校和十三五省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现代学徒制试点等内容,重在针对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调整机制、教学管理和方法改革、实践和创新创业教育、科研与教学互动、教师教学能力建设、学生自主学习模式、考试评价方法改革、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体制机制创新等领域提出具有现实性、可操作性、实际应用价值和推广意义的思路建议。

 

2、各分院(部)的项目分配数见下表:  

序号

分   院

项目数

1

海天学院

6

2

工商学院

5

3

化工学院

3

4

服务外包学院

3

5

建工学院

3

6

国际学院

5

7

电信学院

5

8

艺术学院

3

9

公共教学部

4

其中各分院(包括公共教学部)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以上项目由分院组织评审并报教务处备案。

教辅及其他职能部门申报材料直接报教务处,由学校统一组织评审。

(二)专项研究项目

1)此类项目的申报者主要为各分院(部)的教学秘书,教学秘书可针对学院教学及人才培养重点工作要求,结合本职岗位工作内容,开展教学管理创新研究。此类项目由分院汇总后可直接向教务处申报且不占分院(部)课堂教学创新及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申报名额。

        2)思政两课研究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及省委书记夏宝龙在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结合学校思想政治教学改革推进,进行专项研究。

此类项目由分院汇总后直接向教务处申报,不占分院(部)课堂教学创新及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申报的名额,由学校统一进行组织评审。

(三)网络课程 

1、要求:

1)本次拟申报的网络课程已经完成课程资源建设,并有一定的应用,已立项过的课程不再重复申报。

2)课程在网络平台上有完整的体系结构和对应的课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课程标准(大纲)、章节目录、对应的授课PPT、教学视频、微课、动画、习题库、拓展资料等。

3)有学生网上学习的记录(作业、讨论、答疑辅导等)。

4)申报课程教师向所在的分院(部)进行申报,教师所在的分院(部)

根据要求对申报的网络课程进行评审,并将结果报教务处审查备案。

职能部门的教师可直接向教务处进行申报,并由学校进行评审。

   三、申报、审批程序 

1、各项目和网络课程的负责人提出立项申请,填写立项申请书,申请书要求研究目标明确,实施方案可行,预期成果具体。

2、由分院(部)组织评审的项目请各二级分院(部)认真做好组织评审工作,确定最终申报项目,报教务处审查备案。

3、其他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评审。

四、注意事项 

1、立项建设的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达到建设标准的项目允许提前申请结题。予以立项的网络课程,应在教学中持续应用,且每年的资源更新程度不少于10%。对于2年内未实际投入使用和资源更新达不到要求的课程,学校将撤销其网络课程的立项。

2、已承担过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而没有结题的本次不得申报。

        3、已经获得院级及以上有关单位立项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4、学校在推荐上一级教改项目时,原则上从院级立项的项目中择优推荐。

5、各单位原则上应严格按限额进行申报,立项的各类建设项目务必按期完成,各项目的结题由各二级分院(部)负责组织结题验收。各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对项目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学校将不定期的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予以通报。

五、申报时间 

请各二级分院(部)认真研究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的有关问题,组织好本单位教师申报,做好项目的推荐和评审工作,并于2017年5月10日前将推荐及备案的项目申报表和项目汇总表(见附件)的电子文档发送至教务处。

 

联系人:陈一芳

联系电话:1376

附件1:课堂教学创新项目申报表

附件 2: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表

附件 3:网络课程立项申报表

附件 4: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