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职能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甬教办〔2017〕16号文件,现就2017年度全市教育系统廉政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教育部和省、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工作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突出问题导向,加强实践探索,深化管党治党规律认识,增强廉政研究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1.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了解廉政领域相关知识或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学风严谨,恪守学术道德,善于理论创新。
2.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进行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
三、课题管理及奖励
课题类别:申报课题分推荐课题和自选课题两类。
1.推荐课题由市教育局根据近年来有关教育系统廉政建设理论与实践的热点问题,制定课题指南(附件1),供各校、各单位参考。
2.自选课题为开放性课题,鼓励各校、各单位有关人员根据自己的专长与研究兴趣积极申报,选题范围在廉政与治理领域内即可。
3.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报市教育局批准。
4.课题结题后,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准予结题,同时根据获奖等次给予一定奖励。
五、申报办法与申报程序
1.课题申报者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宁波市教育系统廉政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2)。
2.申报材料包括:《宁波市教育系统廉政研究课题申请书》一式4份。表格统一用A4纸印制,正反面打印,交至科技与产学合作处。同时报送电子稿至nzykyc@163.com,标题注明“市廉政课题”字样。
3.申报截止日期:2017年4月27日下午4:00。
附件:1.宁波市教育系统廉政研究课题指南
联系人: 林轶琼 1983/659832
科技与产学合作处、纪检监察处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