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院级科研课题、“种技术”项目结题清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7-05-02

导语
各二级学院(部)、职能处室、直属单位:根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科

各二级学院(部)、职能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院级科研课题、种技术项目结题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 院级科研课题到期项目(附件1

2. “种技术到期项目(附件2

二、结题需提交的材料

(一)院级科研课题结题需提交的材料具体包括:

1.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一份(附件3);

2. 课题研究成果(研究报告、论文著作、设计作品、产品样机等)。成果形式为论文著作的项目,请提交论文、著作复印件一份,含封面、目录、正文(著作请提交重要章节)、封底。研究成果必须是成果的最终形式,论文用稿通知、著作出版协议等过程材料不能作为结题评审的材料依据。

(二)种技术项目结题需提交的结题材料具体包括:

1.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种技术专项活动对接单位验收意见书一式两份(附件4);

2. 课题研究成果一式一份。

三、对结题工作的若干说明

1.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者,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提交《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进展情况表》(附件5)纸质稿一份,经所在部门初审后报科技与产学合作处。

2. 结题时,课题组成员与原申报时有变动,须写一份申请并说明理由,经所在部门初审后报科技与产学合作处。无申请说明,结题证书上课题组成员以申报表为准。

3. 未能按计划结题的,结题前,其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同类型项目的申报。

四、结题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请各项目负责人在20175104:00前将相关材料送交科技与产学合作处,电子材料发至nzykyc@163.com,标题注明院级课题结题种技术结题字样。已交齐资料的老师可不再上交。

 

联系人:林轶琼            电话:1983(内线)、659832(短号)

 

附件1院级科研课题到期项目名单

附件2种技术到期项目名单

附件3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4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种技术专项活动对接单位验收意见书

附件5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进展情况表


科技与产学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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