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的通知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学生示范群体建设,树立学生先进典型,鼓励学生积极向上、全面发展,使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和科学化,根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宁职院学﹝2019﹞3号),机电工程学院(中德智能制造学院)现开展2020-2021学年优秀个人的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一年以上学籍的我校全日制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政治上积极上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有高尚道德情操,热爱集体,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社会工作,第二课堂积分达到优秀;
(二)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基础扎实,成绩优良,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20%,并有较强的实践能力;
(三)积极参加素质拓展活动,本学年课程内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在良好及以上。
三、评比比例
学院在校学生总数的10%,即按班级人数的10%进行评比(取十位数的10%,即46人班级有4个优秀学生名额)。
四、评选办法及程序
1、优秀学生评选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方法,填写《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各类优秀(个人)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审批表》),报行政班(团支部)评比小组,评比小组按名额审核评定,报分院推选名单。
2、分院组成评议小组,评议无误后公示名单,公示无误报送学工部。
3、学工部将结果公示后确定最终名单,并颁发证书。
五、评选要求
1、请参评个人向所在班级提交申报材料,分院不接受个人申报。
2、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不兼得。
3、优秀学生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禁各种类型的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在校期间的所有奖励的评选资格,学校有权追回已发放的荣誉证书。
4、各班级汇总报名结果并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上交①《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各类优秀(个人)申请审批表》(附件1)、②《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于9月14日16:00前打包发送至分院团委学生会组织部邮箱2539005777@qq.com,邮件及附件统一命名为“XX班级+优秀学生”;纸质版于9月15日16:00前报送至海天楼305办公室。
填写格式要求居中,宋体小四,行距固定值20磅。
2份电子版材料分别命名为“xx班级-学生名字-优秀学生申请审批表”、“xx班级-优秀学生汇总表”。
如:“机电3200-王小明-优秀学生申请审批表”;
“机电3200-优秀学生汇总表”。
附件1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各类优秀(个人)申请审批表表.docx
机电工程学院(中德智能制造学院)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