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1-09-07

导语
关于评选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学生示范群体建设,树立学生先进典型,鼓励学生积极向上、全面发展,使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和科学化,根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宁职院学﹝2019﹞3号),机电工程学院(中德智能制造学院)现开展2020-2021学年优秀个人的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具有一年以上学籍的我校全日制学生。二、评选条件(一)在班级、学校各学生组织或社团中担任学生干部;(二)任职半学年及以上,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认真负责且富有成效,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工作考核等级为优秀;(三)各科成绩全部及格,第二课堂积分达到优秀。三、评比比例按分院学生干部总数的20%比例评定,即班级班委总数的20%,分院团委学生会成员总数的20%。在总院参加学生组织或在社团担任干部的同学数量计入班委成员数量(与班委一同进行工作考核)。四、评选办法及程序1、优秀学生干部评选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方法。①班委、总院组织干部、社团干部填写《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各类优秀(个人)申请审批表》

关于评选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学生示范群体建设,树立学生先进典型,鼓励学生积极向上、全面发展,使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和科学化,根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宁职院学﹝2019﹞3号),机电工程学院中德智能制造学院现开展2020-2021学年优秀个人的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一年以上学籍的我校全日制学生

评选条件

(一)在班级、学校各学生组织或社团中担任学生干部

(二)任职半学年及以上,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认真负责且富有成效,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工作考核等级为优秀

(三)各科成绩全部及格,第二课堂积分达到优秀

评比比例

按分院学生干部总数的20%比例评定班级班委总数的20%,分院团委学生会成员总数的20%在总院参加学生组织或在社团担任干部的同学数量计入班委成员数量与班委一同进行工作考核)。

评选办法及程序

1、优秀学生干部评选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方法。

班委总院组织干部社团干部填写《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各类优秀(个人)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审批表》),报行政班(团支部)评比小组。评比小组91317:00之前完成工作考核,考核定级分优秀、良好、合格,分别占班委总数的20%、30%、50%。评比小组按照考核结果填写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干部工作考核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考核表》,并汇总考核优秀的班委信息,填写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汇总》(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报分院

分院团委学生会成员填写《审批表》,91017:00之前报分院团委学生会所属部门分团委学生会组成评比小组按名额审核评定确定分院推选名单

2、分院组成评议小组评定无误后公示名单,公示无误报送学工部。

3、学工部将审批结果并颁发证书。

评选要求

1、请参评个人向所在班级或分团委学生会所属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分院不接受个人申报。

2、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不兼得。

3、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禁各种类型的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在校期间的所有奖励的评选资格,学校有权追回已发放的荣誉证书。

4、各班级汇总报名结果并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汇总上交推选学生的《审批表》(附件1)、考核表》(附件2),③《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于9月14日16:00前压缩打包发送至分院团委学生会组织部邮箱2539005777@qq.com,邮件及压缩附件统一命名为“XX班级+优秀学生干部”;纸质版于9月15日16:00前报送至海天305办公室。

填写格式要求居中,宋体小四,行距固定值20磅

3份电子版材料分别命名为“xx班级-学生名字-优秀学生干部申请审批表xx班级-学生干部工作考核表xx班级-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

王小明-优秀学生干部申请审批表

    机电3200-学生干部工作考核表

 

  附件1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各类优秀(个人)申请审批表表.docx

  附件2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干部工作考核表.xls

  附件3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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