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度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团干部的通知

发布者:林浡夏发布时间:2021-09-18浏览次数:1323

各行政班(团支部):

根据 《共青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荣誉称号评选办法》(宁职院201710号),机电工程学院中德智能制造学院现开展2020-2021学年度优秀团干部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团小组长及以上团干部:本年度任职时间8个月以上(有突出表现者,经团委同意可不受此条限制);

二、评选条件

1、政治上坚定,思想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要求进步,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品德高尚、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尊敬师长、勇于批判和自我批判,在团员青年中能起模范作用;

2、热心和熟悉团的工作,认真学习和遵守团的规章制度,执行团的决定。有创新精神、实干精神、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工作责任心强,任劳任怨,乐于奉献,积极主动地组织和开展团的各项活动,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完成好,工作成绩突出显著学生工作考评优秀;

3、严格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参加开展团组织生活。学年没有受到团纪处分和行政处分

4、学习勤奋刻苦,学年没有补考科目能积极参加理论和党团知识学习活动;

三、评选要求

1、一人不能同时评选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

2、校团委、学生会、社区、及分院团委、学生会学生参评优秀团干部不占班级名额,暑期社会实践校级重点团队推荐先进个人不占班级名额。

四、评选比例

优秀团干部每个班级1人

校级团学组织名额占总人数的20%

评选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1.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报送时间:9月24日14:00前

报送地点:七号楼305办公室

联系人:林浡夏    联系电话:1554(办公电话)

2.材料报送要求:电子版报送材料至邮箱2539005777@qq.com。纸质版报送至海天楼305办公室。

 

附件1优秀团干部申请表.doc

附件2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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