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度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团员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1-09-18

导语
1111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02DocumentNotSpecified7.8 磅Normal0各行政班(团支部):根据《共青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荣誉称号评选办法》(宁职院团﹝2017﹞10号),机电工程学院(中德智能制造学院)现开展2020-2021学年度优秀团员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我校全日制在校共青团员学生。二、评选条件1、坚持四项原则,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要求进步,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2、品德高尚、文明守纪,团结关心同学、乐于助人,尊敬师长、严谨谦虚,严格要求自己,勇于批判和自我批判,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学年没受过团纪处分和行政处分;3、认真学习,遵守和履行团的规章制度,执行团的决定,完成团组织布置的工作,积极参加各项团学活动;4、学习勤奋刻苦,学年没有补考科目;5、按要求每年参加团员教育评议,考评优秀;三、评选要求1、一人不能同时评选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2、校团委、学生会、社区、及分院团委、学生会学生参评优秀团干部不占班级名额,暑期社会实践校级重点团队推荐先进个人不占班级名额。四、评选比例优秀团员按班级团

各行政班(团支部):

根据《共青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荣誉称号评选办法》(宁职院团﹝2017﹞10号),机电工程学院(中德智能制造学院)现开展2020-2021学年度优秀团员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共青团员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原则,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要求进步,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品德高尚、文明守纪,团结关心同学、乐于助人,尊敬师长、严谨谦虚,严格要求自己,勇于批判和自我批判,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学年没受过团纪处分和行政处分

3、认真学习,遵守和履行团的规章制度,执行团的决定,完成团组织布置的工作,积极参加各项团学活动;

4、学习勤奋刻苦,学年没有补考科目

5、按要求每年参加团员教育评议,考评优秀

三、评选要求

1、一人不能同时评选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

2、校团委、学生会、社区、及分院团委、学生会学生参评优秀团干部不占班级名额,暑期社会实践校级重点团队推荐先进个人不占班级名额。

四、评选比例

优秀团员按班级团员总数的2%

五、评选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1.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报送时间:9月24日14:00前

报送地点:七号楼305办公室

联系人:林浡夏    联系电话:1554(办公电话)

2.材料报送要求:附件电子版报送材料至邮箱2539005777@qq.com。纸质版报送至海天楼305办公室。


附件1优秀团员申请表.doc

附件2汇总表.xls


机电工程学院(中德智能制造学院)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