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行政教辅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专业教学特色,拓展学生视野,丰富业余生活,提高学生学习专业的自主性和积极性,结合《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面向全院学生开设“第二课堂”课程,现将开设第二课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二课堂性质
第二课堂指在有相应资格教师的指导下所进行的增加学生知识深度与广度、拓宽学生视野、发展学生兴趣和才能,提升学生思想道德修养的思政类、学习类、科技类、文体类、公益类的相关教育活动。
二、第二课堂开设标准
1、第二课堂需在指导教师的参与、组织、指导下进行,提交明确的教学方案、授课计划、课时安排、计划参与人等信息;
2、第二课堂的开课学生人数原则上不低于20人,本学期第二课堂统一开设学时数为30学时,与专业相关的第二课堂可以认定教学工作量,教师学期末通过课程验收统一认定工作量30课时,其他类别不予教学工作量考虑;
3、由于“新冠肺炎”疫请影响,第二课堂允许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开展进行。
三、第二课堂管理办法
1、教师个人申报,申请开课教师需填写附件1《机电工程学院第二课堂活动项目申请表》、附件2《机电工程学院第二课堂备案表》,递交至机电工程学院团委,由“第二课堂评定小组”审批,报分院党总支讨论通过后备案教务处;
2、机电工程学院团委负责定制《第二课堂课程活动记录本》,组织学生督导进行开课过程监督,填写课堂效果评价,并对每周第二课堂开课情况进行公示,教师组织做好对每次课程的记录撰写;
3、学期末“第二课堂”活动结束,分院“第二课堂评定小组”根据验收方案组织验收。
四、其他相关要求
1、学院对第二课堂各项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过程中,对弄虚作假的申报人,一旦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学院鼓励专业教师围绕技能竞赛、挑战杯、创新创业大赛、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等赛项组建兴趣小组执行第二课堂管理,在过程中进行选拔培养;
3、请各专业、行政教辅部门教师于2021年9月30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分院团委。联系人:林浡夏;联系电话:677831(移动短号)、1554(办公电话)。
附件二:2021-2022学年第1学期“第二课堂”备案表.xls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中德智能制造学院)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