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海天集团”奖学金》评选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2-2023学年“海天集团”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奖对象
海天奖学金用来奖励和表彰优秀实习学生,评选对象要求如下:
1.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中德智能制造学院)在海天集团及子公司实习学生。
2.在海天塑机集团及子公司进行实习时长大于3个月,并有意向长期留在在海天工作的学生。
3.在岗期间能积极学习知识,完成本职工作。
二、评选条件
参评学生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实习期间表现积极,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实习工作,得到公司好评。
2. 实习期间在德、智、体、美等各方面表现优秀,有较好的社会影响。
3. 积极协助老师,做好海天集团实习学生管理工作。
三、评比办法
1. 名单由学生自主申报并上交申请表,经实习部门相关负责人员审核后,由机电工程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定。
2. 奖学金获奖人数将结合报名情况,实行差额评审,评审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其他
1. 报送时间:2023年5月6日15:00前
2.材料报送要求:学生填写申请表,并经所在实习部门盖章后,将报名表扫描件发送到邮箱3123651856@qq.com,
3. 分院将成立评审委员会,对照评比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评比推荐,推荐名单向学院师生公示,自觉接受师生监督。
4. 联系人:王荷涛、葛田 电话:86891557
机电工程学院(中德智能制造学院)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