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3-09-19

导语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学生示范群体建设,树立学生先进典型,鼓励学生积极向上、全面发展,使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和科学化,根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宁职院学﹝2019﹞3号),机电工程学院(中德智能制造学院)现开展2022-2023学年优秀个人相关荣誉的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具有一年以上学籍的我校全日制学生。二、评选条件(一)政治上积极上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有高尚道德情操,热爱集体,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社会工作,第二课堂积分达到优秀;(二)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基础扎实,成绩优良,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20%,并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三)积极参加素质拓展活动,本学年课程内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在良好及以上。三、评比比例学院在校学生总数的10%,即按班级人数的10%进行评比。四、评选办法及程序1、优秀学生评选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方法,填写《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各类优秀(个人)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审批表》),报行政班(团支部)评比小组,评比小组按名额审核评定,报分院推选名单。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学生示范群体建设,树立学生先进典型,鼓励学生积极向上、全面发展,使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和科学化,根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宁职院学﹝2019﹞3号),机电工程学院中德智能制造学院现开展2022-2023学年优秀个人相关荣誉的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一年以上学籍的我校全日制学生

评选条件

(一)政治上积极上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有高尚道德情操,热爱集体,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社会工作,第二课堂积分达到优秀

(二)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基础扎实,成绩优良,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20%,并有较强实践能力;

(三)积极参加素质拓展活动,本学年课程内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在良好及以上

评比比例

学院在校学生总数的10%即按班级人数的10%进行评比

评选办法及程序

1、优秀学生评选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方法,填写《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各类优秀(个人)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审批表》)报行政班团支部)评比小组,评比小组按名额审核评定,报分院推选名单

2、分院组成评议小组评定无误后方通知学生进行线上荣誉称号申请,经班主任线上审批、分院线上审批后公示名单,公示无误报送学工部

3、学工部将结果公示后确定最终名单,并颁发证书。

评选要求

1、请参评个人向所在班级提交电子和纸质申报材料分院不接受个人申报。

2、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不兼得。

3、优秀学生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禁各种类型的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在校期间的所有奖励的评选资格,学校有权追回已发放的荣誉证书。

4、各班级汇总报名结果并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上交《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各类优秀(个人)申请审批表》(附件1)电子版于9月26日(周二)16:00前打包发送至分院团委学生会邮箱nbptjdxytw@163.com,邮件及附件统一命名为“XX班级+优秀学生”;纸质版于9月27日(周三)12:20-13:30报送至海天302学生活动室,逾期不受理。

纸质版填写格式要求居中,宋体小四,行距固定值20磅

电子版材料命名为“xx班级-学生名字-优秀学生申请审批表“机电3221-王小明-优秀学生申请审批表

 

 附件1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各类优秀(个人)申请审批表.docx

 

机电工程学院中德智能制造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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