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学生示范群体建设,树立学生先进典型,鼓励学生积极向上、全面发展,使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和科学化,根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宁职院学﹝2019﹞3号),机电工程学院(中德智能制造学院)现开展2022-2023学年优秀个人的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一年以上学籍的我校全日制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在班级、学校各学生组织或社团中担任学生干部;
(二)任职半学年及以上,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认真负责且富有成效,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工作考核等级为优秀;
(三)各科成绩全部及格,第二课堂积分达到优秀。
三、评比比例
按分院学生干部总数的20%比例评定,即班级班委总数的20%,或分院团委学生会成员总数的20%。在总院参加学生组织或在社团担任干部的同学数量计入班委成员数量(与班委一同进行工作考核)。
四、评选办法及程序
1、优秀学生干部评选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方法。
①班委、总院组织干部、社团干部填写《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各类优秀(个人)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审批表》),报行政班(团支部)评比小组。评比小组在9月26日(周二)17:00之前完成工作考核,考核定级分优秀、良好、合格,分别占班委总数的20%、30%、50%;
②分院团委学生会成员填写《审批表》,在9月27日(周三)17:00之前报分院团委学生会所属部门,分团委学生会组成评比小组,按名额审核评定,确定分院推选名单;
2、分院组成评议小组,评定无误后方通知学生进行线上荣誉称号申请,经班主任线上审批、分院线上审批后公示名单,公示无误报送学工部。
3、学工部将审批结果并颁发证书。
五、评选要求
1、请参评个人向所在班级或分团委学生会所属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分院不接受个人申报。
2、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不兼得。
3、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禁各种类型的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在校期间的所有奖励的评选资格,学校有权追回已发放的荣誉证书。
4、各班级汇总报名结果并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汇总上交推选学生的《审批表》(附件1),电子版于9月26日(周二)16:00前压缩打包发送至分院团委学生会邮箱nbptjdxytw@163.com,邮件及压缩附件统一命名为“XX班级+优秀学生干部”;纸质版于9月27日(周三)12:20-13:30间报送至海天楼302学生活动室,逾期不受理。
填写格式要求居中,宋体小四,行距固定值20磅。
电子版材料分别命名为“xx班级-学生名字-优秀学生干部申请审批表”,如“机电3211-王小明-优秀学生干部申请审批表”。
机电工程学院(中德智能制造学院)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