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学生示范群体建设,树立学生先进典型,鼓励学生积极向上、全面发展,使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和科学化,根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宁职院学﹝2019﹞3号),机电工程学院(中德智能制造学院)现开展2022-2023学年优秀个人相关荣誉的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一年以上学籍的我校全日制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政治上积极上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有高尚道德情操,热爱集体,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社会工作,第二课堂积分达到优秀;
(二)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基础扎实,成绩优良,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20%,并有较强的实践能力;
(三)积极参加素质拓展活动,本学年课程内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在良好及以上。
三、评比比例
学院在校学生总数的10%,即按班级人数的10%进行评比。
四、评选办法及程序
1、优秀学生评选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方法,填写《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各类优秀(个人)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审批表》),报行政班(团支部)评比小组,评比小组按名额审核评定,报分院推选名单。
2、分院组成评议小组,评定无误后方通知学生进行线上荣誉称号申请,经班主任线上审批、分院线上审批后公示名单,公示无误报送学工部。
3、学工部将结果公示后确定最终名单,并颁发证书。
五、评选要求
1、请参评个人向所在班级提交电子和纸质申报材料,分院不接受个人申报。
2、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不兼得。
3、优秀学生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禁各种类型的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在校期间的所有奖励的评选资格,学校有权追回已发放的荣誉证书。
4、各班级汇总报名结果并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上交《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各类优秀(个人)申请审批表》(附件1),电子版于9月26日(周二)16:00前打包发送至分院团委学生会邮箱nbptjdxytw@163.com,邮件及附件统一命名为“XX班级+优秀学生”;纸质版于9月27日(周三)12:20-13:30报送至海天楼302学生活动室,逾期不受理。
纸质版填写格式要求居中,宋体小四,行距固定值20磅。
电子版材料命名为“xx班级-学生名字-优秀学生申请审批表”,如:“机电3221-王小明-优秀学生申请审批表”。
机电工程学院(中德智能制造学院)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