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学生示范群体建设,树立学生先进典型,鼓励学生积极向上、全面发展,使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和科学化,根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宁职院学﹝2019﹞3号),机电工程学院(中德智能制造学院)现开展2023-2024学年优秀个人相关荣誉的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一年以上学籍的我校全日制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政治上积极上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有高尚道德情操,热爱集体,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社会工作,第二课堂积分达到优秀;
(二)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基础扎实,成绩优良,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20%,并有较强的实践能力;
(三)积极参加素质拓展活动,本学年课程内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在良好及以上。
三、评比比例
学院在校学生总数的10%,即按班级人数的10%进行评比。
四、评选办法及程序
1、班级推荐:优秀学生评选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方法,行政班(团支部)成立评比小组,按照名额评定推荐等级,报分院推荐名单。
2、学生申请:班级推荐并公示无误后,手机登陆“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企业号”——学生中心——荣誉称号——优秀学生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申请理由不得超过200字,要求内容详实,标点正确,没有病句,佐证需附综合成绩单截图。
3、班主任审批:登陆oa—学工系统—荣誉称号,查看学生申请并审批。
4、申请及审批时间截止至9月29日16:00前,分院将成立评奖评优评比小组对上学年的优秀学生进行评定,公示后送学工部。
5、学工部将结果公示后确定最终名单,并颁发证书。
五、评选要求
1、请参评个人向所在班级提交申请,分院以班级为单位接收材料。
2、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不兼得。
3、优秀学生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禁各种类型的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在校期间的所有奖励的评选资格,学校有权追回已发放的荣誉证书。
机电工程学院(中德智能制造学院)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