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学生示范群体建设,树立学生先进典型,鼓励学生积极向上、全面发展,使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和科学化,根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宁职院学﹝2019﹞3号),机电工程学院(中德智能制造学院)现开展2023-2024学年优秀个人的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一年以上学籍的我校全日制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在班级、学校各学生组织或社团中担任学生干部;
(二)任职半学年及以上,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认真负责且富有成效,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工作考核等级为优秀;
(三)各科成绩全部及格,第二课堂积分达到优秀。
三、评比比例
按分院学生干部总数的20%比例评定,即班级班委总数的20%,或分院团委学生会成员总数的20%。在总院参加学生组织或在社团担任干部的同学数量计入班委成员数量(与班委一同进行工作考核)。
四、评选办法及程序
1、班级推荐:优秀学生评选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方法,行政班(团支部)成立评比小组,按照名额评定推荐等级,报分院推荐名单。
①班委、总院组织干部、社团干部向行政班(团支部)评比小组自荐。评比小组在9月29日17:00之前完成工作考核,考核定级分优秀、良好、合格,分别占班委总数的20%、30%、50%;
②分院团委学生会成员向分院团委学生会所属部门自荐,分团委学生会组成评比小组,按名额审核评定,确定分院推选名单;
2、学生申请:班级推荐公示无异议后,手机登陆“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企业号”——学生中心——荣誉称号——优秀学生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申请理由不得超过200字,要求内容详实,标点正确,没有病句,佐证需附综合成绩单截图。
3、班主任审批:登陆oa—学工系统—荣誉称号,查看学生申请并审批。
4、申请及审批时间截止至9月29日16:00前,分院将成立评奖评优评比小组对上学年的优秀学生进行评定,公示后送学工部。
5、学工部将结果公示后确定最终名单,并颁发证书。
五、评选要求
1、请参评个人向所在班级提交申请,分院以班级为单位接收材料。
2、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不兼得。
3、优秀学生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禁各种类型的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在校期间的所有奖励的评选资格,学校有权追回已发放的荣誉证书。
机电工程学院(中德智能制造学院)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