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班(团支部):
根据《共青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荣誉称号评选办法》(宁职院团﹝2017﹞10号),机电工程学院(中德智能制造学院)现开展团员学生个人荣誉称号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共青团员学生。
二、评选条件
荣誉称号 | 优秀团干部 | 优秀团员 | 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
评选要求 | 1、评比对象:团小组长及以上团干部:本年度任职时间在8个月以上(有突出表现者,经团委同意可不受此条限制); 2、政治上坚定,思想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要求进步,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品德高尚、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尊敬师长、用于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团员青年中能起模范作用; 3、热心和熟悉团的工作,认真学习和遵守团的规章制度,执行团的决定。有创新精神、实干精神、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工作责任心强,任劳任怨,乐于奉献,积极主动地组织和开展团的各项活动,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完成好,工作成绩突出显著;学生工作考评优秀; 4、严格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参加开展团组织生活。学年没有收到团纪处分和行政处分; 5、学习勤奋刻苦,各科成绩无不及格,且成绩排名在团支部前50%(含);能积极参加理论和党团知识学习活动,认真完成青年大学习,学年打卡次数不少于系统记录总期数的90%; 6、其他符合优秀团员的全部评选要求。 |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要求进步,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品德高尚、文明守纪,团结和关心同学、乐于助人,尊敬师长、谦虚谨慎,严格要求自己,勇于批判与自我批判,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学年没有受到团纪处分和行政处分; 3、认真学习,遵守和履行团的规章制度,执行团的决定,完成团组织布置的工作,积极参加各项团学活动,认真完成青年大学习,学年打卡次数不少于系统记录总期数的90%; 4、学习勤奋刻苦,学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5、按要求参加每年的团员教育评议,考评优秀; | 1、实践活动中有着突出表现,得到实践单位、教师、团队成员好评,产生一定社会反响; 2、实践中能发扬吃苦耐劳、团结合作、勇于创新的精神; 3、取得具有较高价值的个人成果; 4、优先考虑在实践中有以下表现的:赴欠发达地区开展实践活动,取得一定成效;取得突出社会实践成果或实践活动取得良好社会效益;社会实践过程中有热心助人等体现良好社会风尚的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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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一人不能同时评选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2、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参评优秀团干部不占班级名额,暑期社会实践校级重点团队推荐先进个人不占班级名额。
三、指标要求
荣誉称号 | 优秀团干部 | 优秀团员 | 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
名额分配 | 每支部1人/ 校级团学组织总人数20%(不占班级名额) | 支部团员总数10%,比例名额不足一人,按一人设置名额数量,超过一人不足二人,按照二人设置名额数,以此类推 | 每班1人/ 校院两级重点团队总人数20%(不占班级名额) |
四、评选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电子版于9月29日16:00前打包发送至分院团委学生会邮箱nbptjdxytw@163.com,邮件及附件统一命名为“XX班级+共青团荣誉”,材料命名格式参考“xx班级-学生名字-优秀团员申请审批表”,如:“机电3200-王小明-优秀团员申请审批表”;
纸质版于9月30日12:20-13:30报送至海天楼4楼党群服务中心,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林浡夏 联系电话:86891557(办公电话)
机电工程学院(中德智能制造学院)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