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规定,分院学生资助工作认定小组审议了各班级工作小组的评议结果,同意章青友等39名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申请认定。根据工作程序,现对相关名单进行公示。对名单有异议者,应在公示期内提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分院资助工作认定小组将在收到材料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根据补充材料,做出相应调整。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9月30日。
如有异议请联系:王建勇,陈宇。
地点:海天楼学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0574-86891557。
公示名单如下:章青友、黄顺龙、王宇轩、李志远、刘广杰、罗怿超
、程正旺、丁浩宇、周李勇、卫怡聪、刘洋、杨博学、李春意、朱明康、郑宇浩、郑佳乐、胡悠悠、戴佳浩、王晨亮、陈鹏杰、赵云杰、周易昂、李锡乐、葛文亿、雷家豪、官欣洁、蓝栩杉、林天送、王慧婷、阿迪力·阿布都赛买提、阿地力·阿布都热依木、蔡万博、陈亮、李先东、石蕾、李晓鹏、方飞飞、李竹瑛、张俊杰。
2024年9月27日
机电工程学院(中德智能制造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