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宁波市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7-04-18

导语
各二级学院(部)、职能处室、直属单位:根据甬社科院联〔2017〕7号文件,将2017年度宁波市社会科

各二级学院(部)、职能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甬社科院联〔20177号文件,将2017年度宁波市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标准

  1.我市社科工作者或以我市社科工作者为主创作的具有较高学术和应用价值,且出版经费困难的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著作,包括优秀基础性、应用性学术著作和优秀科普读物等。

  2.哲学社会科学译著、教材、通俗读物、资料和论文汇编,以及申请者与国(境)外作者合著的著作或在国(境)外出版社出版的著作,原则上不列入资助范围。

3.出版资助申请分两类:重点资助出版和一般资助出版。重点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由市社科院(市社科联)统一出版,并承担全额出版费用。一般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由作者自主选择出版社,作者凭出版合同和出版社开具的发票,到市社科院(市社科联)科研管理处办理出版资助经费手续,每部为人民币2万元。

  二、申请条件

  申请者和申请著作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户籍在我市,或在我市有固定工作的著作权所有者;凡与市外人士合作的申请者,我市作者必须是该著作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凡由我市多名作者集体创作的成果,应以著作出版时封面署名的作者名义集体申报,如果以其中一位或者几位作者名义申报的,须经未列入申报名单的作者签署书面意见,并表明其著作权不存在任何争议。

  2.申请者必须已经完成全部书稿,即已经可交出版社进入编辑出版程序。

3.同一申请者在同一年度只能提出一项申请,若同一著作同时申报省和市出版资助且同时获立项的,市级所立项目即自动取消。

  三、基本要求

  1.申请著作必须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国家出版政策规定。

  2.著作申请实行个人申请、专家评议、择优资助的办法和程序。作者可同时申请重点资助和一般资助。

  3.申请出版资助项目著作的文字量一般应在15万字以上。

4.申请一般资助的著作,须按受理机构的要求,统一开本和封面设计,封面左上方标注“2017年度宁波市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字样,开本为710×1000mm/16

  四、申请材料

  1.《宁波市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表》(附件1一式四份,《著作内容提要(活页)》(附件2一式十份。活页中不得出现作者及其工作单位的名字和相关信息。用A3纸打印、骑缝装订。

  2.符合学术规范的完整书稿清样两部,包括前言、后记、注释和完整目录。书稿中不得出现作者及其工作单位的相关信息。

3.可反映书稿或其组成部分水平的其他材料(包括奖励情况、鉴定证书、学术评价等)。

4.以上材料于201755日下午4:00交至科技与产学合作处,电子版发至nzykyc@163.com,标题注明社科院著作出版资助字样。

  五、出版时间要求

  经评审列入重点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作者须于2017730日前完成修改,并将电子稿交市社科院(市社科联)科研管理处。列入一般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作者须于20171030日前完成出版,并将样书100册交市社科院(市社科联)科研管理处。

 

附件:1.宁波市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表

            2. 著作内容提要(活页)

 

  联系人:林轶琼   联系电话:1983/659832

 

科技与产学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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